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、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扎实推进科教融汇工作,学校决定建设一批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(学术带头人工作站)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严格按照《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(学术带头人工作站)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重城管院发〔2023〕59 号)执行。
二、遴选程序
(一)推荐申报
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群发展情况,结合发展规划、发展需求等因素,集中优势资源推荐申报。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,签署推荐意见,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。
(二)形式审查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备性、规范性等进行审查。
(三)专家评审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建由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,进行申报评审,形成专家评审意见。
(四)综合审定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形成立项建议名单并公示。报学校审定后,发布入选资助通知并授牌。
(五)签订任务书
遴选成功的实验室,须签订项目任务书,项目任务书是实验室建设项目据以验收、考核的主要文件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,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,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。
(二)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,提交的《申报书》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。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申报资格。
(三)申报书应简明扼要,重点突出,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分别装订,一式5份,用A4纸双面印制,于9月1日前,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冉小芬处。
附件:半岛(中国)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(学术带头人工作站)申报书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2023年7与14日
附件:半岛(中国)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(学术带头人工作站)申报书.doc